军需中监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中校,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中校,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官署名。即左领军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领军卫。
官名。参见“正税务司”。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匠师中大夫”。
官署名。清末置, 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见左、右巡使。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典农署。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举行恭谢大礼时置,以翰林学士充任,掌有关仪制之事。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 1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属司法部。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八人,均由司法总长聘任。内部分设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公孙度传》: “太祖表(公孙)度武威将军,封永宁乡侯。”两晋沿置,统兵出征。西晋末巴氐李特起事后亦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
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