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又称“守嗣大夫”或“承嗣大夫”。春秋时期卿大夫子孙世袭的爵位。《左传·昭公十六年》: “孔张,君之昆孙子孔之后也,执政之嗣也,为嗣大夫。”
官名。即尚舍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舍奉御。参见“尚舍奉御”。官名。唐置,见“奉扆局”。
房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保管礼部奏办事务的档案(包括清文档案和汉文档案);承办本部满汉官员的提升调补及缮送本部司员、笔帖式、堂子、四译馆、鸿胪寺等官员京察各册;遇朝会祭祀,开具官员名单,呈请堂官派定监礼
百官,群吏。《尚书·商书 ·盘庚》:“鸣呼!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国语·吴语》:“王总其百执事。”韦昭注引贾侍中说: “百执事,百官。”
1、上公。《穆天子传》:“乃命正公郊父,受敕宪。”注:“正公,谓三上公。”2、周天子的降称。东周战国末年,周王降号为公,称正公。《后汉书·周嘉传》:“我平王之后,正公玄孙。”注:“《谢承书》曰:其先出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
官名。唐朝置,为内诸司使之一。初由宦官充任。唐末尽诛宦官,始改用文武官。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
官署名。简称湖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仓科、金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国子监,教坊司
参见“监御曹令”。
见“协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