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荷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驻德使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兼。二十三年,复旧。三十一年,始专设出使大臣兼办保和公会事宜。辖爪哇总领事、泗水、苏门答腊领事各一员,参赞官、通译官、书记官等。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驻德使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兼。二十三年,复旧。三十一年,始专设出使大臣兼办保和公会事宜。辖爪哇总领事、泗水、苏门答腊领事各一员,参赞官、通译官、书记官等。
周朝称诸侯国君。《梁其钟铭》:“梁其身邦君大正,用天子宠。”《尚书·周书·酒诰》:“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诗经·小雅·雨无正》:“邦君诸侯,莫敢朝夕。”指太守、刺史等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名。西晋置。为宿卫禁军将领之一,侍卫皇帝。《晋书·职官志》: “二卫始制前驱、由基、强弩为三部司马,各置督史”。北周亦置,为无职掌的散官,亦可作为起家官,正二命。武官名,晋置,为三部司之一。《晋书·
学官名。①国子学教官,即“国子博士”。②明、清国子监置,掌博士厅事,分经讲授儒学,考校程文,偕助教、学正、学录掌六堂学生之训诲,清朝还经理南学事宜。明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学为监,置三员,从八品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学堂,巡警教练,派遣警务留学生,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 (1860) 始设。在此之前,为军中带兵官之通称,后逐渐演变为次于主将的正式职官。又有大佐将之职,官阶亦低于主将。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在前期,佐将是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本标卫生医药等事。
官名。①隋初右监门府次官,置二员,正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废。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右监门府将军置,为右监门府长官,一员,正四品,分掌门禁守卫。唐初复为右监门府将军,后改为右监门卫将军。
官名。即骑曹参军事。官名。全称为骑曹参军事,简称为骑曹参军。隋、唐皆置。《新唐书·百官四上·骑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参看“骑兵参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