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检察官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军人或文人充任。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侍郎。参见“刑部侍郎”。官名。见“宪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八品。掌弹劾纠举,以佐司直郎之职。不常设。
官名,辽朝置,为南宰相府之长官,掌佐理军国之大政及国舅五帐世预其选。其佐官有南府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冯岑贾列传》:“乃拜寇恂为河内太守,异为孟津将军。”
官署名。隋朝隶太仆寺,置令二员、丞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署。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八年(1215)置,以选人或京朝官充任,掌三省、枢密院文书收储之事。
见“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