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治监
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专掌巡视、督工,兼提点黄河之事。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因黄河决溢,连年为害,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于汴梁设司,称为汴梁分监。
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专掌巡视、督工,兼提点黄河之事。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因黄河决溢,连年为害,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于汴梁设司,称为汴梁分监。
皇帝赐予大臣的一种待遇,获此待遇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朝会。《三国志·刘封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申)仪至京师,诏转拜仪楼船将军,在礼请中。”皇帝赐给大臣的一种待遇,受此待遇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朝
将军名号。新莽置,屯田北边。《后汉书·赵孝传》: “父普,王莽时为田禾将军。”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屯田守边。《后汉书·赵孝传》:“父普,王莽时为田禾将军。”注:“王莽时置田禾将军,屯田北边。
巡警部所属机构。又称协巡队。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月,以京城冬防紧要,巡捕力量单薄,由巡警部奏请设置。协巡营分驻荒僻地段,夜间巡逻,日间操作、巡防,接受诉讼案件,解送人犯,派遣坛差、道差,
官署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置,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凡御史台、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须及时上报该司,审理不当或积压者,许据情节驳奏。设纠察在京刑狱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
官名。即祠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祠部员外郎。
宋朝茶马司都大提举、主管、同主管统称。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内仆局,设令二人,丞三人,唐沿置,掌中宫车乘出入。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属吏有书令史、书吏、驾士、典事、掌固。
清朝“云骑尉”之原称。
官名。《周礼·秋官》属官有大行人、小行人,掌迎送接待宾客之礼。春秋战国各国多设行人,掌朝觐聘问,常任使者。秦、西汉初有行人令,为大行令(典客)属官,掌接待少数民族宾客。西汉诸侯国亦置行人,东汉省。十六
官名。金朝置,商讨钱钞、田赋、税粮等事。章宗承安(1196—1200)初,始置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