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内侍省事
官名。为宋初内侍省的长官。见“内侍省”。
官名。为宋初内侍省的长官。见“内侍省”。
官名。见“三司副使”。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废。
清代由提督统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掌审计事务。见“审计部”。
官名。即驿丞,又名传宰。详见“驿丞”条。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七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上。
见“十三衙门”。
官名。大理寺次官。北齐始置,员一人,四品。隋朝沿置,正四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加一员,改从三品,寻废。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复置一员,中宗神龙元年(705)加一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林衡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掌巡视林麓,严禁随意砍伐,下设林衡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珍之佐。协掌金玉宝货。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见“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