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内侍省事
官名。为宋初内侍省的长官。见“内侍省”。
官名。为宋初内侍省的长官。见“内侍省”。
官名。辽置,见“宿直司”。
参见“邮传部左丞”。
参见“荫监”。
官名。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北齐置,为州属官。州门下吏名。北齐置,见“州录事”。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改太子右侍率置,设长贰率一员、副率一员,掌东宫兵仗、仪卫,统亲、勋、翊及广、济等五府诸府兵,设长史判诸曹府,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等属官
官名。回纥官,置三人。
宋朝殿前都指挥使司简称。
官名。麹氏高昌国主客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参见“主客”③ 。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遂正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