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史馆事
官名。见“史馆修撰”。
官名。见“史馆修撰”。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设侍郎左选,若命他官兼掌,则称左选侍郎。参见“侍郎左选”。官名。宋置,见“吏部侍郎”。
官名。见“宫籍监”。
官名。属“国民政府文官处”,见该条。
官名。元置,属武备寺,员额二人,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
见“十飙将军”。
官库名。唐置,属左藏,见“左藏署令丞”。
参见“视品”。
官名。三国吴置,属司直中郎将,佐其监察群臣。《三国志·孙皓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司直中郎将张) 俶表立弹曲二十人,专纠司不法,于是爱恶相攻,互相谤告,弹曲承言,收系囹圄,所讼失理,狱以贿成。
官名。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又称“参赞官”。光绪元年(1875)始设。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后分三等,头等正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正五品,俱奏补。三十二年定员额,头等无定员,二等每使馆一人,三等八人
见“十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