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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大睦亲事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判大宗正事改名,大睦亲府长官,从一品,置一员。


官名。金初设大宗正府,泰和六年改称大睦亲府,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其长官称判大睦亲事。见《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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