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录司司正
参见“判录司”。
参见“判录司”。
官名。金置,为盐使司的主官,见“盐使司”。
官名。主祭天。《管子·幼官》: “令曰 :‘以尔壤生物共玄官,请四辅,将以礼上帝。’”
官署名。元朝设于各路,置达鲁花赤一人,千户一人,隶于万户,下领百户所。并依所领军士分为上、中、下三等。七百人以上为上,五百人以上七百人以下为中,三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为下。明朝设于各卫下,隶于卫,设官正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以局长为主官,下辖建筑科、购办处、军需学校。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需司”,参见该条。
官名。北齐置,司州西市署长官,从七品。
官名。北齐置。为州刺史属官,位在典签上。州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
苑囿名。清置,属奉宸苑。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苑丞七人,苑副十三人,笔帖式五人,掌征收南苑的地赋并管理行宫、寺庙等。此外设总尉一人,防御八人,骁骑校二人,辖门军、马甲等,掌南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拟前锋将军等号,为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前锋将军等号。
官场用语。宋朝六品以下官死,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差官传宣押赐,称宣葬。
文书名。唐朝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书写诏敕,于朝堂宣布,谓之宣麻。宋承唐制,凡宰相,枢密使、使相、节度使加官除授,群臣奖谕敕书、赦书德音、巡幸大礼敕书敕榜、立皇子制、命后妃告辞,皆由翰林学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