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时西域焉耆国等设此官,为低级武将,掌领兵作战。见《汉书·西域传·焉耆国》,参看“击车师君”条。
①县令属吏。《韩非子·八经》: “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②任命下级官吏。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地方官制变更,考核地方官吏,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废置、分合,各省官员选举任用之注册存案,地方衙门官员裁汰革除等事。置员外郎一人,总
官名,皇后属官,掌皇后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太官令的属官。掌贡献物品。《汉书·张延寿传》:“元帝初即位,诏列侯举茂材,(寿子)勃举太官献丞陈汤。”注:“苏林曰:献丞,主贡献物也。”
监狱名。清置,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承德(沈阳内)等州县案犯。
官名。即詹事司直。
官名。明洪武十年(1377)以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隶承敕监,称承敕监给事中。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后不隶通政司,于午门外东、西两直房办公,无专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竹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