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府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中前军都督府的省称。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中前军都督府的省称。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高级官员子孙初仕不得任外官。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五月皇帝以敕具体规定:“现任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尚书省三品已上子孙各授官者,一切拟京官,不得拟州县官。”
官名。明朝于河南省置。为本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参议及按察使佐官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管黄河防汛、水利诸事务。专职道员名。明清时设置。明代布政使司左右参政与按察使司副使有以管理河务为
掌天文的官。《后汉书·天文上》:“奏燔诗书,以愚百姓,六经典籍,残为灰炭,星官之书,全而不毁。”
官名,民国时置,为民政厅长官,总理民政厅厅务。参看“民政厅”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乐”。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旧以大拜称宰相。明清大学士如同旧之宰相,故亦以大拜别称之。
官名。秦置,属治栗内史,为都内令副贰。入汉因之,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属大司农。东汉省。
近位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名。隋朝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女官,视从九品,掌宫内服用采章之数。炀帝置为尚服局长官,二人,从五品。唐朝沿置,改正五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后(1403—1424),宫廷女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