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丞
官名。秦属将作少府,为前校令副贰。汉因之。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更属将作大匠。成帝阳朔三年 (前22) 省。
官名,西汉置,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丞掌佐校令修建宫室、宗庙、陵园等土木工程。成帝阳朔三年省去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官名。秦属将作少府,为前校令副贰。汉因之。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更属将作大匠。成帝阳朔三年 (前22) 省。
官名,西汉置,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丞掌佐校令修建宫室、宗庙、陵园等土木工程。成帝阳朔三年省去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公文术语。即某一机关对其他机关发来公文之统称。清朝各衙署对来文有严格的登记制度。
明清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时云南越州土知州阿资因作乱被斩,乃废土州,置越州卫。其后时有此举,而规模较大者,一为永乐 (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织司次官,佐司织下大夫掌各种丝麻织物的织造。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织下大夫”。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骑兵参军事,唐改称骑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厩牧、骑乘、文物、器械。
官名或官署名统称。汉朝、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侍御史及尚书左、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后汉书·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宋朝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有监察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兴苑属涿鹿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五年(660)改右府置,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后定名为右千牛卫。参见“右千牛卫”。
十六国后赵所定选举科目之一。《晋书·石勒载记》: “(石勒)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至孝、廉清、贤良、直言、武勇之士各一人。”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库”。
官名。清置,为衍圣公官属。秩正七品,员额一人,以衍圣公第三子承袭,掌奉圣泽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