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覆案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 置,隶户部,职同刑部之比部。三年,以其事归比部。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 置,隶户部,职同刑部之比部。三年,以其事归比部。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三十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北齐诸公、都督府僚属名。掌左户曹事务。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世祖至元十年 (1273) 四月,由东川统军司改置,设司于重庆附近,掌东川诸军,置行院事、佥院、同佥等职。十三年四月,併入西川行枢密院。
官名。北魏置。《魏书·房法寿传》: “高祖南伐,征为步兵校尉,直阁将军,中统军”。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通过考试对翰、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始于乾隆二年(1737)。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检讨,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赞善,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并由皇帝亲自出题,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后始置于禁中,隶太常寺,又名内教坊。武则天如意元年(692)更名云韶府,以中官为使。玄宗开元二年(714) 复置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二曹博士。京都又置左、
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佐官,秩从三品,员额二人。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左外兵曹,“掌河南及潼关以东诸州丁帐,及发召征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署名。金置,见“架阁库”。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员四人,以三年为一任,资序同国子监直讲,掌教授法律。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律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