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大
满语官名。意为“包衣头”。汉译为“内管领”。
满语官名。意为“包衣头”。汉译为“内管领”。
宫廷音乐承应机构。清置,属内务府掌仪司。掌奏乐事务。设副首领太监二人,太监八十人;辖有斛斗人一百人,从三旗佐领、管领下闲散人中挑选充任,以承应乐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在祭礼时朗读祝文。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渤海国十卫之一,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于诸州,见“州市令”。
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梁书·文学·庾于陵传》记于陵“清警博学有才思。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参见“郡送故主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官署名。金置,见“架阁库”。
官名。唐朝司农寺诸屯副长官,每屯置一或二人,从八品下,佐屯监掌本屯稼穑之事。宋初仅存空名而未尝除授,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时废。
见“都史”。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1289) 由甲匠总管府改立。后隶于武备寺,降为甲匠提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