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主客曹尚书
官名。西汉尚书分为四曹,有主客曹。掌羌胡朝贺,法驾出则护驾。东汉分南、北,故置北主客曹尚书。
官名,东汉置,为北主客曹长官,掌羌胡朝贡。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东汉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分主南北夷狄事。每曹尚书一人,六百石,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见《后汉书·百官三·尚书令》。
官名。西汉尚书分为四曹,有主客曹。掌羌胡朝贺,法驾出则护驾。东汉分南、北,故置北主客曹尚书。
官名,东汉置,为北主客曹长官,掌羌胡朝贡。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东汉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分主南北夷狄事。每曹尚书一人,六百石,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见《后汉书·百官三·尚书令》。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此科惟设于唐玄宗时。据《通典·选举三》记载,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始于京师置崇玄馆,诸州置道学。其生徒应举,谓之道举。举送、课试与明经同。应道举者试《老子》、《庄子》、《文子
宋朝职役名。包括县吏人、公人,如前后押司、录事、前行、后行、贴司、书手等,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宋代职役的一种。包括吏员与公人,吏员初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后又有职级、推司、典书、副典书、手分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官名。见“公府士曹”。
官名。周朝置。诸侯侍御小臣的官长。掌祭祀宾客飨享侍御之政令。位在小臣正之下,众小臣之上。《仪礼·大射》: “射人告县于公。公升即位于席西向。小臣师纳诸公卿大夫。”郑玄注: “小臣师,正之佐也。正相君,
周朝诸侯大国国君。《管子·大匡》: “小侯既服,大侯既附。”
官名。北周置,见“太子宫尹下大夫”。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实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实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实司併入军制司。遂废。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赤犮氏下士一人,掌除墙屋之虫;蝈氏下士一人,掌除鼃黽;庶氏下士一人,掌除毒蛊。北周综合此数职置庶蠹中士,正二命;庶蠹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