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盐使司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章宗承安三年(1198)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章宗承安三年(1198)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署名。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理藩院设。职掌同理藩院。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并额外侍郎一人。下设领办处,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以郎中、员外
(1)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正,其军阶分别为上校、中校、少校,掌理陆军医疗事务。(2)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一等军医官充任。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员外郎而置。为户部北平清吏司副长官,一人,从五品。十八年革。参见“户部北京清吏司”。
宋朝宝章阁省称。
即“他齐哈哈番”。
见“都知”。(1)朝会时的领班。唐制,凡朝会奏事,以监察御史二人押班。宋制,由参知政事、宰相分日押班,余官随班升政事堂朝谒。(2) 宦官职名。宋置,为宦官的领班,其地位在都知、副都知之下。辽南面官内侍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署名。汉朝三公府僚属诸曹之一,掌货币、盐铁事。郡国亦置,兼掌市政。以掾主其事。三国、晋丞相相国府、诸公府、大将军府皆置,西晋末改长官为参军。晋朝诸县亦置,长官仍为掾。北魏诸县、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诸
任官制度。明朝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长者。初定三年,后改一年,到期上选。计有清黄一百名,写诰四十名,续黄五十名,清军四十名,天财库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