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宰相
即“北府宰相”。
即“北府宰相”。
官名。高昌国置。位在令尹之下,与交河公皆由王子出任。除国政大事由高昌王决定外,其余事务则由世子与交河公及本官随状断决。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
官名,高帝拜灌婴为中谒者,武帝时加为中书谒者,掌宫中拜授章报等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和《汉书·灌婴传》。
官名。北魏置于皇宗学内。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学官名。见“皇宗学”。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右帐内府领兵长官,置二员,正五品上,掌领府事及亲兵,侍卫陪从。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请简。掌审议法令。
官名。郦道元《水经注》记“晋泰始三年(公元267年)五月,武帝遣监运太中大夫赵国都匠中郎将河东乐世修治河滩。”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负责监察北部曹事务以及巡视北边州郡。地位较北部给事为高。《魏书·杨播传》:“ (播) 擢为中散,累迁给事,领中起部曹。”“进北部给事中,诏播巡行北边,高祖亲送及户
见“通进银台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诸地农事。初设年代不详,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 十月,改立为农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