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征统军
官名。北魏置。《魏书·房法寿传》:“(房敬宝为)奉朝请、征北中兵参军、北征统军、宁远将军。”
官名。北魏置。《魏书·房法寿传》:“(房敬宝为)奉朝请、征北中兵参军、北征统军、宁远将军。”
官名,也省称都水掾,西汉属卿,东汉改属郡国,掌水利河渠诸事。
官名。每侯国置相一人,其俸各如本县,掌治民,如令、长,不臣。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掌侍侯,理家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武帝时始置,为侯国的行政首长。《后汉书·
清入关前对八旗旗主之称呼。满族早期,贵族皆称贝勒。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其子侄八人分统八旗,封和硕贝勒。和硕,满语意为“方面”。当时八和硕贝勒亦称八“固山贝勒”,或八“固山王”,地位尊于其他贝勒,可参与议论
官名。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一人,协都纲掌教事。未入流,无俸禄。清朝沿置,详“副都纲”。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汉朝诸王女皆封翁主,仪服同乡、亭侯。故王女皆称翁主。《汉书·匈奴传》:“冒顿常往来侵盗代地,于是高祖患之,乃使刘敬奉宗室女翁主为单于阏氏。”“老上稽粥单于初立,文帝复遣宗人妇翁主为单于阏氏。”注:“师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巡抚和参将,凡是为巡抚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抚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九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帅都督置,为二转勋官,比正七品。宋朝为第十一阶勋官,秩正七品。金朝置为第十一阶勋官,正七品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左侍上士佐官,正二命。
即“宣慰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军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上报省。边境有军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见《元史·百官七·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