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司徒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北院太保下。原称北院梯里己 (即惕隐) ,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司徒。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北院太保下。原称北院梯里己 (即惕隐) ,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司徒。
官名。宋神宗元丰四年 (1081),于兰会路置,以兰州知州兼任。
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郡下有县,为防止郡守、县令有违法行为,便遣刺史分行巡察,其监察内容有六条,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六条之外的则不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
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尉官”。
官署名。金朝置。秩正三品。文宗至顺二年(1331),罢官相府与鹤驭司,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置,孝昭功万户都总使司,旋独立。置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同知、副总管各二员。辖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
大理院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属大理院书记厅。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刑事一至二科,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
见“巡城御史”。
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以在宫禁中,故名。亦称“尚书下舍”。为当时处理日常政务的主要场所,故亦常令辅政大臣入直。《南齐书·王俭传》: “先是,诏 (尚书令) 俭三日一还朝,尚书令史出外咨事,上以往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于太史局置挈壶正二人,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挈壶正,员二人,正八品上,掌知更鼓漏刻,隶司天台。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司天监,与五官司辰同掌漏刻、报时辰等事。明朝属
官名。即尚药典御。官名。北齐置尚药局,属门下省。总知御药事。以典御及丞各二人为正副主官,所属有侍御师、尚药监各四人。
官名。北宋前期,武学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武学博士。学官名。见“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