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区署

区署

(1)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的直辖机关,内外城共设二十八区署。见“警师警察厅”。(2)国民党政府时期县政府的辅助机关。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区的划分以十五乡(镇)至三十乡(镇)为原则。区署设于全区适中或交通便利之处,定名为“某县第几区区署”或冠以所在地名及含有历史与地理意义的名称。区署代表县政府督导各乡(镇),办理政务及各项自治事务。在未设区署之区,由县政府派员指导。区署的组织可分为两部分:司行政督导者,有区长一人,总理全区事务;下设指导员二至五人,分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等事项,均为有给职,非甄选训练合格人员不得委用;为办理事务的需要,得酌设技术人员若干及雇员二至五人,区丁二至四人。二是司设计建设者,为建设委员会,以区长,指导员及区长聘请区内声望素著并热心地方公益的人士五至七人组成。该会由区长召集并为主席,另置副主席一人,由会员互选。主席、副主席及会员均为名誉职,不支任何费用。凡已设有区建设委员会的区署,办理卫生、农田、水利、森林、道路、桥梁以及农村经济建设事项,均先交会详加讨论,以拟具方案,由区署报请县政府核准施行。此外,区署所在地得设警察所,受区长指导,执行地方警察事务。

猜你喜欢

  • 殿内少监

    官名。殿内省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一人,从四品。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殿内省的副长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少监。

  • 掌察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F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掌察中士、掌察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行在都察院

    官署名。明洪熙元年(1425)于都察院前加“行在”字,称行在都察院,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正统中,去“行在”字,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遂为定制。

  • 内郡

    亦称内郡国。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以外的郡国,与缘边诸郡即外郡相对而言。内郡和边郡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如成帝时,内郡举方正,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

  • 工关监督

    见“工部榷关监督”。

  • 知大宗正丞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 始置,选异姓朝臣充任,员二人,为大宗正司属佐,掌纠合宗室而检防训饬之。官名。南宋置,见“大宗正司”。

  • 大牧苑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大牧苑属金台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金台监”。

  • 有正

    周朝各级官长泛称。《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 中央政治委员会内政委员会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 驼牛都尉

    官名。北魏置,掌畜牧骆驼牛驴等。《魏书·侯莫陈悦传》:“父婆罗门,为驼牛都尉,故悦长于河西,好田猎,便骑射。”北齐则于有驼牛署下设典驼、特牛、牸牛诸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