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家博士
博士为学官,掌讲授经学。东汉置博士十四家,开办太学。《后汉书·邓张徐张胡列传·徐防传》:“汉承乱秦,经典废绝,本文略存,或无章句。收拾缺遗,建立明经,博征儒术,开置太学。孔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有四家。”注:“《汉官》曰:光武中兴,恢弘稽古,《易》有施、孟、梁丘贺、京房,《书》有欧阳和伯、夏侯胜、建,《诗》有申公、辕国、韩婴,《春秋》有严彭祖、颜安乐,《礼》有戴德、戴胜,凡十四博士。”
博士为学官,掌讲授经学。东汉置博士十四家,开办太学。《后汉书·邓张徐张胡列传·徐防传》:“汉承乱秦,经典废绝,本文略存,或无章句。收拾缺遗,建立明经,博征儒术,开置太学。孔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有四家。”注:“《汉官》曰:光武中兴,恢弘稽古,《易》有施、孟、梁丘贺、京房,《书》有欧阳和伯、夏侯胜、建,《诗》有申公、辕国、韩婴,《春秋》有严彭祖、颜安乐,《礼》有戴德、戴胜,凡十四博士。”
一代王朝。《史记·太史公自序》:“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主爵曹,“掌封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唐制,左右金吾卫所属有左右街使各一人,佐助本卫翊府中郎将分察六街巡警,每日按鼓声启闭坊市之门。下设判官各二人,左右街典各二人。
官名。1、隋唐两朝在离宫设宫监、副监,负责离宫事务。《新唐书·高祖纪》:“高祖留守太原,领晋阳宫监,而所善客裴寂为副监。”2、指内监。唐王建《宫词》:“未著柘枝花帽子,两行宫监在簾前。”
官类名。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这类官员人数众多,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如职同检点、指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即侍御史之分掌诸曹者。参见“侍御史”。
官名。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续汉书·百官志》: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官名,即里正。汉朝五家为伍,设伍长一人;
官名。南朝梁置,属丹杨尹。虞荔曾任此职。见《陈书·虞荔传》。
官名。元朝置。秩正五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