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常侍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
官名,汉三公府置,掌奉诏书出使察举诏书指定的事。在府称清诏掾,出使时称清诏使。《后汉书·第五伦传附第五种传》:“永寿中,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廉察灾害,举奏刺史、二千石以下,所刑免甚众,弃官走者数十人。
即按月发给俸禄钱米(谷)的简称,根据所给内容的不同,有月俸、月钱、月粮之称,都是按月发给。
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周礼·地官》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汉书·食货志上》:“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注:“工商衡虞虽不垦殖,亦取其税者,工有技巧之作,商有行贩之利,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库”。
官名。为国民党政府加给九世班禅的名义。自清乾隆以后,后藏军政大权一直由班禅执掌,归驻藏大臣直接领导,班禅所驻札什伦布寺和噶厦处于平行地位。辛亥革命后驻藏大臣被逐,噶厦即强迫札什伦布服从达赖的统治,并向
官名。清朝銮仪卫长官。初名“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顺治九年 (1652) 改此称。额设一人,无专员,以满、蒙王公大臣兼授,正一品。掌卫之政令。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署名。明朝内府惜薪司所属机构,掌供应宫廷薪炭。设佥书、监工以督其事,皆以宦官为之。
官名。秦及西汉属少府,为汤官令副职。东汉沿置,隶少府所属太官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酒。官名,两汉皆置,为少府属官,西汉为令之副,掌酒。东汉省令,只置丞,且并入太官,属太官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