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阁学士、直学士
官名。见“华文阁”。
官名。见“华文阁”。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厅之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理事同知、理事通判、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 属通判者,正六品。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属奉天府。员额
王名,三国魏封东方倭国之王为亲魏倭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求诣天子朝献,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其年十二月,诏书报倭女王曰:‘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
官名。金代女真人在州县内别立猛安谋克村寨,不与汉人杂居。凡五十户以上的村寨均设寨使一人,管理本寨户口,并查考一切违法事件。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创办硫酸铔厂,在该厂筹备委员会内附设办事处。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的《实业部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规则规定,设主任一人,由筹备委员会主任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置,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置,以都磨勘司兼掌,属三司。凡支收
官名。隋于诸王国置典卫,唐沿置于亲王国,员额八人,掌守卫、陪从。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位在佐领之下,骁骑校之上。正五品。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皆置防御治之,或专设,或与佐领兼设,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掌所辖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官名。清朝驻防旗兵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保章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金代诸节镇设此官,品位在节度使下,副节度使上,正五品,掌通判节度使事,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见《金史·百官三·诸节镇》。
官名,即小吏。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官名,为曹中办事官吏,位在曹史之下。《汉书·萧望之传》:“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之杜陵护视家事。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又使卖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