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署
官署名。①南朝梁大长秋所统四署之一。②北齐光禄寺置,掌禁御林木等事,有令、丞。隋朝沿置,改隶司农寺,令一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官署名。①南朝梁大长秋所统四署之一。②北齐光禄寺置,掌禁御林木等事,有令、丞。隋朝沿置,改隶司农寺,令一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官名。三国魏置,员一人,六品,掌典禁兵督守殿廷。西晋员十人,六品,分隶左、右卫将军,朝会宴飨及乘舆出入,直侍左右,夜开宫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多选清望之士充任。东晋孝武帝太元(376—396)中改选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冠胎高耸,略呈圆锥形,上有顶珠为饰,乃最尊之礼冠。冬称暖帽,夏称凉帽。凡遇殿廷朝会,坛庙祭祀等隆重典礼戴用。有帝后之冠与品官之冠。皇冠顶金龙三层,饰以东珠、大珍珠,冬用薰貂、玄狐
官署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 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下设详议官,掌议定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遂罢。官署名。宋置,掌“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以执政监领,有详议官二员。”见《宋
官名。即尚药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尚药奉御。参见“尚药奉御”。伎术官名。唐置,见“奉医局”。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另射他阙,称改注。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均须退回原任,另行指射其他
①官署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置,掌兵器甲弩制造。太宗贞观(627—649)初,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玄宗开元三年(715)复置,领甲坊、弩坊二署,设使以领其事。十一年复为少府监甲弩坊。十六年于北都
官名。门下省次官。十六国北凉曾置。唐玄宗天宝元年 (724) 至肃宗乾元元年 (752) 以及代宗大历二年 (767) 以后迄于五代,皆为“黄门侍郎”之改名,常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为宰相。宋朝初年
官名。吐蕃官,即都护,置一人。
官称。① 同 “帅”,军队主将。《荀子·富国》:“将率不能则兵弱”。②东宫武官。秦汉詹事属官有太子卫率,东汉隶太子少傅,主门卫士。西晋武帝建东宫,初置太子中卫率,泰始五年(269)分为左右,各领一军,
①周朝一军主帅别称。《周礼·夏官·序官》:“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② 官名。统兵武职。(1) 北魏置。《魏书·周观传》: “初为三郎,迁军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