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于右辅
官名。十六国汉,后燕,北燕置。十六国汉时,与单于左辅各主六夷十万落,每万落置一都尉。后燕时位次尚书。北燕时为大单于四辅之一。见《晋书·刘聪载记》、《慕容熙载记》、《冯跋载记》。
官名。十六国汉,后燕,北燕置。十六国汉时,与单于左辅各主六夷十万落,每万落置一都尉。后燕时位次尚书。北燕时为大单于四辅之一。见《晋书·刘聪载记》、《慕容熙载记》、《冯跋载记》。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周礼·秋官》: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司斩杀戮者。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官名。即尚书左丞,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908)因避讳改,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复名尚书左丞。
见“印务章京”。
官名。全称“总管伊犁等处将军”。清朝新疆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驻伊犁。总掌驻防八旗、绿营及地方各民族事务,综制文武,兼辖军民,天山南北两路皆听节制。其衙门设司官五人,笔帖式四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工部,掌工作营造材物。
官名。 同“伶人”。 乐官。《左传·成公九年》:“问其族,对曰: ‘泠人也。’”杜预注: “泠人,乐官。”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边防官,掌五院部西北部之兵马,属西北路诸司。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本部所辖工程费用预算、结算及出入帐款事项;二、各地方土木工程之经费,其有应提款补助以及别项费用等之计算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道
官署名。简称精膳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二
官秩等级。西汉多为县令一级官吏,授予铜印黑绶。成帝阳朔二年(前23)废。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置。南朝陈制,五品之皇弟皇子府谘议参军、嗣王府、庶子府庶姓公府长史、司马、并八百石。官俸等级名,西汉多为县令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