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留守府总参议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 见“南京留守府”。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 见“南京留守府”。
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谷梁传·庄公三十年》: “贡职不至。”《礼记·月令》: “贡职之数。”
清代由巡抚直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左护卫改为金吾左卫,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皇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参见“丁忧”。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始置于永乐 (1403—1424) 前期,但尚未公之于众。十八年(1420) 迁都北京,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始为世所共知。设掌印太监一人,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
官名。①西魏尚书计部长官,掌国家财赋收入。②渤海国右六司计部长官。参见“计部”。
官署名。①元太祖二十一年(1226),以张荣为山东行尚书省,治济南府。太宗四年(1232),改置济南路行军万户。② 太祖二十二年 (1227),以李全为山东淮南楚州行尚书省,治益都府,又称益都行省。太
1、地方方面长官。《三国志·蜀书·许靖传》:“又张子云昔在京师,志匡王室,今虽临荒域,不得参与本朝,亦国家之藩镇,足下之外援也。”注:“子云名津,南阳人,为交州刺史。”《三国志·吴书·陆凯传·上疏》:
官名。①春秋战国置。关市之吏,掌工商税收。《韩非子·内储说上》: “卫嗣公使人为客过关市,关市苛难之,因事关市以舍,关吏乃舍之。”陈奇猷集释: “关吏,关市之属吏也。”②守关卡之吏。《汉书·武帝纪》: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