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草场监支纳官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官署名。县市财政机关,掌管县市财政、收支、公产、营业管理等;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女官名。唐、金都设此官,正八品,掌锦彩丝帛等事。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金史·百官三·宫人女官》。
嫔妃名。隋炀帝始置,为九嫔第七,正二品。唐朝沿置。宋、金为正二品内命妇。官名。隋朝宫中女官有“充仪”,为九嫔之一。参看“充依”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四方使者署互市监次官,一人。
见“指分”。
见“八大臣”①。
官名。晋始置,掌祭祀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即以银铸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汉朝亦称银印,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参见“银章青绶”。
官署名。简称“宾客司”。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1661)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遂废。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掌理交际及诉讼事项。民国时期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