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虞候司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工徒的编制名。西汉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和丞各一人,掌督帅工徒修建宫室陵墓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
官名。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道光二十四年(1844)设,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道官分设各城者六,皆各置协理一人,由僧录司、道录司给札。官名。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一人。协理大臣简称协理,佐总理
官名。掾史,即“属吏”。自汉以后,中央及州县皆置掾史。户曹掾史,掌起草文书等事。
官名,也称户郎中将,省称户将,分左右户将,分掌左右户郎,守卫宫殿门户,秩比千石。西汉置,东汉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注:“如淳曰:《汉仪注》郎中令主郎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其途有二: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如编、检迁中允、赞善; 翰、詹、坊、局、国子监堂官、京堂之依制升用。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内用科
即“法依旦达”。
官署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平政院与肃政厅者,处内均分设记录、文牍、会计、庶务四科,设于总检察厅者处内分设文牍、统计、会计、庶务四科。各官署书记处均由书记官分理科务。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置,掌拘辖诸军剩员,以供宣借役使。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后命步军司兼领。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隶兵部。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员六人,掌断刑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