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镇抚
官名。明朝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军士之事。
官名。明朝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军士之事。
官名。西晋置。统殿中兵护卫皇帝,位在殿中将军之下。因其为皇帝亲信,控制殿中禁卫军,又能进行宫庭内外的联系,故在西晋时的历次宫庭政变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南朝宋沿置,但权力和重要性都大为减小。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普通六年(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魏晋南北朝沿置东汉的北军五校尉, 合称五营校尉。《晋书·职官志》:“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等校尉,是为五校、并汉官池。魏晋逮于江左,狱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北魏与北齐亦有五营校尉之设,
官署名。元宪宗(1251—1259)朝置。属工部。管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茶迭儿”,蒙古语,意为庐帐。宪宗后定置府官,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诸司局、收支库。官署名,元宪宗时置,属
官场用语。旧时官衙以卯刻鸣鼓召集僚属,故谓赴官所伺候上官为听鼓。后又用来称候补官缺者。
路的等级之一。元制,路分上下两等,不足十万户的为下路。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巡警、户籍、消防、营缮、卫生事宜。
官名。匈奴置。为匈奴语音译,亦译作且渠。分置左、右,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一译作卜氏)充任。
官名。即“司功参军事”。官名。掌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唐置,在府为功曹参军、在州为司功参军,在县为司功。见《新唐书·百官四》。
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