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钞局
官署名。元朝始置,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分置于大名、济宁等处。掌印钞事。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七月罢。明洪武七年(1374)亦置,隶宝钞提举司。掌印造宝钞。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中叶后,因钞法不行,遂革。
官署名。明置,属宝钞提举司,掌印钞之事。有大使,副使各一人,后俱裁革。
官署名。元朝始置,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分置于大名、济宁等处。掌印钞事。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七月罢。明洪武七年(1374)亦置,隶宝钞提举司。掌印造宝钞。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中叶后,因钞法不行,遂革。
官署名。明置,属宝钞提举司,掌印钞之事。有大使,副使各一人,后俱裁革。
唐宋官员出身之一。指科举出身、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有资格补为流内官的人。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二人,正三品。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俗称浆家房。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凡宫人年老及罢退废宫者,发此局居住。亦有以罪臣家属发往此局者、内官八局,惟此局不在皇城内。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惟此署不
清朝赐称号嘉美诸王之制。凡初封亲王、郡王,均奉旨加给封号,称赐号,颁给册宝册印。其子孙承袭时,封号不变,册宝不换,仅在封册内增注承袭者姓名。亲王、郡王皆依赐号排定班位,次序。亲王依次是礼亲王、睿亲王、
官署名。明清管理京师治安之机构。掌巡捕盗贼,街道沟渠、囚犯火禁之事。元朝曾于大都路设兵马司,掌治京城治安。明沿元制。洪武(1368—1398)中于北京、南京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始称五城兵马司。
官名,汉末刘表置,掌五经教授等事。学官名。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辟宋衷为五业从事,见《艺文类聚》卷三八《礼部上·学校》引王粲《荆州文学记》。五业指五经。
官名。唐朝用兵,置天下兵马元帅或元帅,则设行军参谋一人,掌军中机密。玄宗时一度罢置,旋复。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郁若,比二千石。 ”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为龙马监长副贰,掌皇帝乘马。官名,为龙马监的副长官,佐监长养御马。参看“龙马监”条。
官名。辽朝置,中京都总管府长官,兼领大定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