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仓房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官名,西汉时西域焉耆国等设此官,为低级武将,掌领兵作战。见《汉书·西域传·焉耆国》,参看“击车师君”条。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 (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
官名。明朝置于诸王府审理所,一人,正六品,掌王府中推按刑狱之事。
官名,三国魏置,掌传达晓喻朝廷文书政令等。《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遣塞曹援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
官署名。明代以户部事繁,按地域分为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三清吏司,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
汉朝举荐科目。被举荐任用者,掌纠正审判之弊端错案。《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注:“李奇曰:吏治狱平端也。”
官名。秦始置尚方令,属少府。汉沿置,有丞。尚方是制备宫廷器用的机构。《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其所作器物当是镂镶金玉等贵重物品。《汉书·朱云传》记朱云说:“臣愿赐尚方斩马
官名。①西晋赵王司马伦建始元年(301)置,以加扬州刺史郗隆。十六国前燕张平、大夏亦置。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四宁将军之一,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地位相当于镇东将军。
指官吏致仕、退休。《汉书·张敞传》: “及卫将军张安世,宜赐几杖归休,时存问召见。”又,大臣例日归私宅休息亦称归休。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设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