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光绪元年(1875)设驻美国、日斯巴尼亚(西班牙)、秘鲁国大臣一人,副使一人,正二品。二十九年,不兼日斯巴尼亚,改兼墨西哥。三十三年,又兼古巴,为出使美、秘、墨、古四国大臣。辖二等、三等参赞
官名合称。南朝梁、陈二朝皆置:中军将军、中卫将军、中抚将军、中权将军,合称四中将军。梁陈时对中军、中卫、中抚、中权四将军的合称。
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守防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外,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
库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三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乡设一人,掌本乡事务,下设乡正上士、乡正中士以佐其职。领州长上士、州长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从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从六品,升授。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七品上称忠武校尉,元、明为从六品升授。见《金史·百官上·武散官》、《元史·百官七·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员、副护军二员,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员,统军二员、别将四员,分掌领亲、勋卫及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