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长
辛亥革命时县的行政首长。见“县司令”。
辛亥革命时县的行政首长。见“县司令”。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如军需、军医、军事文官、军事技术人员等,也置将、校、尉,但不设上将。军职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如军需、军医、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
官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判官”。户部使司官员,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
秦及西汉初属典客,景帝中六年(前144)又属大行令,为行人令副职。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后罢。官名,西汉置,属大鸿胪,为行人令之副,佐令掌接待归顺汉朝的各少数民族的官吏、使臣。见《汉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始置于礼制馆,员额一人,后改称总纂;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于国史馆亦设总编纂一人。
官名。宋朝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事毕即罢。
南匈奴贵臣合称。指左贤王、左谷蠡王、右贤王、右谷蠡王。皆单于子弟,可依次继承单于位。匈奴国君单于的四位辅国的最高贵的官员,即左、右贤王和左右谷蠡王。《后汉书·南匈奴传》:“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蠡王
见“织造”。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一说为南部曹次官,与大夫不并置)。协助尚书、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并负责上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官署名。清末新陆军各镇的军事监狱。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始设 (京师附近各镇除外),隶各镇司令处。掌监禁犯一月以上、十年未满监禁罪的军事罪犯。置监长一人,监副一人,司书生二人,并监卒、卫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