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录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原指用印信封记的文书。秦统一后用指皇帝印玺封记的诏书。秦始皇病危时,即以玺书赐公子扶苏。据蔡邕《独断》,汉朝凡制书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官制用语。玺即印,书指文书、文件、信件。玺书即以印加封的文书信件
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国置,员三人。官名,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为低级武官,掌领兵御匈奴等胡人。《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击胡侯、却胡都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却胡君三人,译长四人。”
①古代高级军职名,位在诸将上。②北宋无品武阶官名,位殿侍下、军将上。徽宗政和 (1111—1118) 后,改名进武副尉。③大将军省称。将军名号,凡将军皆掌征伐。1、古代将军名,地位在诸将上。《史记·淮
清朝选官制度。文职官之推选吏部文选司掌之,武职官之推选兵部武选司掌之。凡推选分仕进之途,文职官视科甲及恩、拔、副岁、优贡生,荫生出身者为正途,余为异途; 武职官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目次之。别流品以严登
参见“蓝翎侍卫”。
侍卫武官名。南齐始置,主管宫廷武器、禁兵。地位虽低,因侍卫皇帝左右,颇具权势。《南齐书·幸臣传》: “领武官,有制局监,领器杖兵役,亦用寒人被恩幸者。”“制局小司,专典兵力,云陛天居,互设兰锜,羽林精
官署名。北齐改相府骑兵曹置。自北魏后期至东魏,大丞相、相国掌军国大政,相府诸曹成为实际上的行政中枢,其外兵曹、骑兵曹分掌全国兵马。天保元年(550)北齐代魏,罢相国府,原相府诸曹多并入尚书省,唯外兵、
即“安徽清吏司郎中”。
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相对于“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而言。凡在京重大案件,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由三法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司车路下大夫典路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