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官
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
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
官名。唐朝置,以年深御史充任,总管御史台庶务。五代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一人兼任。宋初因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去“知杂事”之号,置侍御史一人,为御史台副长官。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官名。西汉属将作少府,为中校令副职。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唐朝开元二年(714)又置,为中校署次官,员三人,协助中校令掌供舟车兵仗,厩牧杂作器用之事。官名,属将作大匠,助令掌治宫室等建筑工程。“将
“行台尚书左丞”的省称。
西汉末年,刘縯起兵反王莽时自称柱天都部。《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齐武王縯字伯升……伯升自发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宾客,自称柱天都部。”注:“柱天者,若天之柱也。都部者,都统其众也。”
官名。北魏置,为尚书省仪曹长官。《魏书·游明根传》: “假安南将军、仪曹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三品。
官名。清朝起居注馆之专职记注官。掌记载皇帝言行及修起居注。顺治十二年(1655)置日讲官,以满、汉词臣兼充。康熙九年(1670) 设起居注馆,以“日讲官”兼充起居注官,故名。后日讲很少举行,日讲官遂为
官名,掌立春立夏。《左传·昭公十七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注:“青鸟,鸧鴳也,以立春鸣,
官署名。简称“步军营”。清朝负责京师警卫、稽查之机构。以官署设于北城,又称“北衙门”。初为正二品衙门,设步军统领及左、右翼总尉各一人,专管八旗步兵。康熙十三年(1674),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三十年兼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