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明洪武八年(1375)置,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详见“中都国子监”。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万户府,设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明朝沿置,隶卫指挥使司下,掌本卫刑名。设镇抚二人,从五品。隶锦衣卫下者。除掌本卫刑名及理军匠外,兼掌诏狱。洪武(1368—1398)末罢锦衣卫狱
宫殿名。清代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合称三大殿,顺治时由太监管理。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由内务府司员一人、内管领一人共同管理三大殿的陈设及洒扫等事。所属有领催六人,苏拉十二人。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四品,为司卿之副职。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少卿品秩亦随降。十年罢。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不出戍其他地方。
① 南北朝对尚书省的俗称。《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十年》: “东魏高澄谓崔暹、宋游道曰:‘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当使天下肃然。’”胡三省注引杜佑曰: “御史台在宫阙西南,故名南台。尚书省在北,故曰北
见“横班”。宋初武臣本官阶。见“横行”。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380)》:“(苻坚以)南巴校尉姜宇为宁州刺史。”胡三省注:“苻秦于南中置南巴校尉。”
官名。太平天国置北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北王府,每部六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共三十六人,其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六部尚书”。
即“吏部都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