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原为平准令,东汉属大司农,秩六百石,掌知物价,主练染,作采色。有丞一人。灵帝熹平四年(175)改中准令,使宦者任之,列于内署。官名。东汉灵帝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令,俸六百石,掌平准物价,
金代诸路军之一。征集三十以下十七以上的强壮者组成,兼充杂役。
参见“统领官”。清代军制,两标(团)为一协(旅),协置统领,又称协领。参看“协领”条。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盟中士佐官,正一命。
流外视品官。见“萨宝府”。
官员。清朝道员之一。设于四川,掌茶、盐生产及销售事。详“盐法道”。
官署名。民国置,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直属国民政府,掌管国防绥靖事务,决定军事规章制度及军队教育方针,审核军费支配和军实补充,主持军事建设及军队编遣等。设委员长—人、副委员长二人、委员七至九人。参谋总长
即“主译者”。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掌兵械修造、收藏。参见“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