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官员,各设左、右护卫司,以护卫太保领之。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官名。汉置,分部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卫宏《汉官旧仪》说:“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即左、右部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淞沪市区督办署”。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策军上将军下。
官名。殷朝置。掌田猎。《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一五片: “王其田, 犬师匕”。
即升级,为官吏升赏方式之一。汉代对于有治绩的官员,有时并不立即升迁, 而是以增秩的方式使之仍留原任,如《汉书·宣帝纪》记“颍川太守(秩二千石)黄霸以治行尤异,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置二员。唐朝置二至四员,从九品下,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北宋初废大理狱,不置,神宗元丰元年(1078)复置,领右治狱五案,掌其推鞫。哲宗元祐三年(1088)罢,绍圣二年(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王府帐下之汉人兵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