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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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掖庭局医官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医药之事,以尚药局、太医院官兼。

  • 御食使

    使职名。唐末所置内诸司使之一,掌御膳,昭宗天复三年(903)第五可、范曾为之。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为司膳使。

  • 理都察院刑狱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 东市署令

    官名。北齐置,东市署长官,掌邺城东市的事务。属司州牧。从七品。

  • 邺中黄左右藏丞

    官名。晋少府所属有中黄藏与左右藏三个库藏,邺城也有中藏与左右藏三个库藏,各设丞一人以管理之。

  • 副邮务长

    邮务人员职名。见“邮政总局”。

  • 廷尉左监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属廷尉,秩千石。东汉减为六百石。职掌助廷尉平决诏狱。官名,秦汉皆置,属廷尉,西汉秩千石,东汉六百石。掌逮捕犯人,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志二·廷尉

  • 钱法侍郎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 马步

    官名。辽朝置。又作麻普。县令之副,原称县达剌干,会同元年(938),太宗改制,称马步。

  • 盘水加剑

    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即盘水加剑,至请室谢罪,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汉书·贾谊传》: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间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