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都丞
官名,东汉置,为右都候之副,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详“右都候”条。
官名,东汉置,为右都候之副,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详“右都候”条。
官名。北魏置。《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 “(丘哲系)故乞银曹、比和真曹、迄纥曹四曹尚书, 奏事给事, 洛州刺史, 河南河阴使君之长子。”参见“给事”。
官名,两汉皆置,西汉属少府,东汉属大司农,为官之长,有丞,掌择舂御米等。《后汉书·百官三·大司农》:“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干糒。,择也。丞一人。”员吏一百一十二人。参看“官
官名。西周置。管理场圃的官吏。《同簋铭》:“王命同左右吴大父,司场、林、虞、牧。”《国语·周语上》: “场协入。”韦昭注: “场入掌场圃,委积珍物,敛而藏之也。”官名。西周设置,金文作“易”或“陽”。
官名。宋置东、西绫锦院使,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医官迁转之阶。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大夫。
官署名。清后期中央海关行政机关。咸丰十年(1860)设于上海,同治三年(1864)迁北京。掌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务。置总税务司一人,副总税务司一人。分总务、机要、统计、汉文、铨叙五科,造册处、
南齐、北齐时诸公、都督府僚属名。参见“右户曹”。
官名,汉置,京辅都尉,掌京城及郊区的治安。守:兼任。《汉书·王尊传》:“于是凤荐尊,征为谏大夫,守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参看“守”条。
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由吏部发出除书,并送达受任者。在吏部留有底案。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司别称。宋代提点坑冶铸钱司的别称。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