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院
官署名。明建文二年(1400)置。参见“左院”。
官署名。明建文二年(1400)置。参见“左院”。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史思明、高秀岩各以所部来降,遣内侍李思敬与乌承恩前往宣慰。其后肃宗、代宗、德宗、宪宗诸朝均曾派遣宣慰劳军之使。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清末设于各省,掌军饷出入事项。
东宫武官名。北周仿前代左右二卫率之制置左右司卫上大夫,正六命;左右司卫中大夫,正五命;掌东宫宿卫。下设左右司卫上士,正三命;左右司卫中士,正二命;辖左宗卫、左亲卫、左勋卫、左屯卫。
官署名。唐朝设此官署,负责选择米麦。其官有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此署属司农寺。参看《新唐书·百官三·官署》。
(1)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正。其军阶分别为上校、中校、少校,掌军需事务。(2)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置于各舰,由一等军需官充任。
甄别执行机关。北洋政府设置,由各官署长官就合格人员中选派,每次至少十人,并指定其中一人为会长。甄别委员会的预备和补助事务,由铨叙局办理。参见“甄别”。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
①官名。清朝新疆布鲁特 (今柯尔克孜族)各部之首领,职权、地位与维吾尔族阿奇木伯克略同。乾隆 (1736—1795) 时定为二品至七品不等。②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田产税务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五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