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代于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各设典给一人,掌生员膳食。
官署名。辽置,属南面官。设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辽东宫官多见于《辽朝杂礼》。
参见“农工商部左丞”。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官名。① 唐僖宗入蜀后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置为统兵官,亦称都将。五代、宋朝为禁军步军诸都统兵官,领副都头及十将、将虞侯、承勾、押官等属官。②县役通称。清梁章巨《称谓录》卷二六 《各役·都头》: “唐代尝
又作“官吏”。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
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六人,六品。
官名。明、清宗人府属官。经历司设,一人,明为正五品,清改正六品。掌出纳文移。
官名。同“吴师”。周朝置。掌山林水泽。《大簋铭》: “王呼吴(虞)师召大”。《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 使民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荀子·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