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勋部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衔枚氏下士二人,掌理禁止内外朝高声喧哗;国家有大祭祀,下令停止喧哗;军旅田役令衔枚,不得言语。北周依《周礼》置衔枚中士,正二命;衔枚下士,正一枚。属夏官府大驭中大夫。
官署名。北洋政府始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厘正通俗礼仪;二、博物馆、图书馆;三、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四、美术馆、美术展览会;五、文艺、音乐、演剧等;六、调查、搜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货币事项。
官名。户曹长官。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主户曹事。三国、西晋沿之。东晋、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公府、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官名,汉朝公府置户曹掾,为户曹长官,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有副职“属”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传即《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考其经注、疏义。宋神宗时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三传指《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宋制,应试者试墨义一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一人,初为从六品,后改从八品,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宾客及王、王妃膳食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官名。明朝于诸王府工正所置,一人,从八品,佐工正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
官吏病假超过一定期限而被免职。汉朝高级官员病假一般为三个月,如蒙皇帝恩准可继续带职休养。贵戚重臣病免者,皇帝又赐食俸禄养老。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名。置营于永清(今属河北) ,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一镇抚所,十行军千户所,左、右屯田千户所及弩军千户所。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罪犯搜索、逮捕、解送、罪证搜索检查,稽核违警罪处分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