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宪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②官名。宋朝尚书内省女官,徽宗政和三年 (1113)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职视刑部。
官署名。北周置,即御史台,掌纠察弹劾不法。见《通典·职官六·御史台》。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②官名。宋朝尚书内省女官,徽宗政和三年 (1113)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职视刑部。
官署名。北周置,即御史台,掌纠察弹劾不法。见《通典·职官六·御史台》。
官名。即太子典仓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或建设厅。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各省设立的合作管理机构,或称合作事业管理委员会,或称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等,直属于省政府;或设合作事业管理处,直属于建设厅。民国三十年(公
官名。明朝太仆寺所属各群之长。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群头置,每群一人,不入流。掌各群牧养马匹之事。官名。明置,为牧监的属官,掌收养马群。参见“牧监监正、监副”。
官名。三国吴置,掌使命。天玺元年(公元276年)苏建曾任此职,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太祖述律后以所俘人户中有技艺者及蕃汉精兵置军,称属珊军,谓其珍美如珊瑚,多至二万骑,设详稳司以统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皇太子宫帐之事。
官名。亦称首揆。明朝对内阁首席大学士之习称。嘉靖 (1522—1566)、隆庆 (1567—1572) 与万历 (1573—1620) 初期首辅、次辅界限严格。首辅职权重于宰相、主持大政,次辅不敢与较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官名。隋朝尚书省度支尚书属官,仓部曹(司)长官。员一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仓部郎。官名。隋朝初年改仓部郎为仓部侍郎,隋炀帝时又改称仓部郎;是掌管粮
官名。明朝置,又作司理。见“司理”。官名,即“司理”,古代“理”“李”通用。见“司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