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府少卿
官名。即太府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府少卿。
官名。即太府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府少卿。
官署名。元、明、清三朝掌管刑狱之机构。元大德七年(1303)始置于刑部。此外,大都路及南、北两城兵马司下亦置。掌率狱吏、典囚徒之事。明、清刑部、顺天府、提刑按察使司及各府皆置。各设司狱一人或数人,办理
官名。① 国子监诸学置,协助博士教授生徒。西晋武帝咸宁(275—280)中初立国子学,置十五员,讲授儒家经典,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减为十员。南朝宋沿置十员,分掌十经; 如不置学,则仅设一员。南
泛指州郡长官。唐朝柳宗元诗:“继酬天禄署,俱尉甸侯家。”见《柳河东集·同刘二十八院长寄澧州张使君》。
汉朝选举科目。西汉称秀才,始于武帝元封五年(前106)。东汉避光武帝刘秀讳,改为茂才,或茂材。建武十二年(后36)诏三公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司隶州牧岁举茂才一人,遂为岁举常科。西汉多除地方县令。三国沿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监察院。监察院成立之初,为行使对于地方的监察权,划分全国为十四监察区,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改划为十六个监察区。但各区监察使多未派任。至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
清朝巡抚之别称。巡抚的别称。清朝各省巡抚多带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副都御史衔,故称巡抚为“部院”。
官名。西晋置,属少府,掌邺中黄右藏,驻邺城。
官名,汉置,也简称“计史”,掌从主计吏到京城汇报。详“上计吏”条。
吏名。春秋时即有是称。《墨子·迎敌祠》:“五步有五长,十步有十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长。”金、元时亦置。掌路总管府至司县等衙门文书案牍和衙门事务。金朝分女真司吏与汉人司吏。汉人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无定额,正六品。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秩同主事。官名,清朝光绪32年(公元1906年)设此官,属农工商部,无固定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