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刑部员外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员外郎。
官府文书名。又称宣札。即宋朝颁给军校的委任状。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补官职。即“宣札”,见该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少府监织染署长官。唐初为织染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为织染令,置一员,正八品上,掌供皇帝、太子、群臣冠冕等,辨其制度而供其职。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
“下”是“铃下”的异写。为汉朝官府中的小吏,为门下之职,掌随从、护卫威仪等事。参看“铃下”条。
宦官名。隋朝内侍省置二员,正九品上;唐朝加至六员,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官名,隋唐皆置,属内侍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涖出入。”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二人,分掌东西推鞫事务。所谓东西推,就是把京城百司及诸州分成东西两个部分,各以侍御史一人掌之。知西推的侍御史同时处理赃赎、三司受事时作为御史台的代表,号称副端;知东推的侍
猛毅、猛烈、猛威、猛锐、猛震、猛进、猛智、猛武、猛胜、猛骏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猛”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参见“左外兵郎”。
官名。南朝梁、陈置。设于南秦州、梁州,由刺史或将军兼领,负责镇压少数民族。其官府称小府,府佐品级随府主军号轻重而定,一般减大府一阶。陈定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官名。梁陈置,陈制秩第六品,主护戎族。
官名。明初以南京为首都,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北平为北京,置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所属有六曹清吏司。后又分置六部,各称行在某部。十八年(公元1420年)定都北京,以南京为留都,六部官属移至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