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监
官名,即军监,掌督监军命的执行。《汉书·王莽传》:“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今则不然,各为权势,恐猲良民,妄封人颈,得钱者去。毒蠚并作,农民离散。司监若此,可谓称否?自今以来,敢犯此者,辄捕系。”
官名,即军监,掌督监军命的执行。《汉书·王莽传》:“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今则不然,各为权势,恐猲良民,妄封人颈,得钱者去。毒蠚并作,农民离散。司监若此,可谓称否?自今以来,敢犯此者,辄捕系。”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及酒齐、币帛、蜡烛、礼料。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群牧司置,以两省以上官充任,不常设。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群牧司并入太仆寺,使名遂罢。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使。金朝从四品,位在提控诸乌鲁古之下。官名。见“
见“摄官”。
即太子翊卫,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唐高祖武德元年 (618)复名翊卫。
官名。①十六国南燕置。代表尚书台巡行郡县,不常驻固定地区。《晋书·慕容德载记》:“以(尚书韩)为使持节、 散骑常侍、 行台尚书, 巡郡县隐实,得荫户五万八千。”② 北魏置,为行台长官。
官名。历朝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苑马寺等衙门均置,为各官署次官,协掌本寺事务,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详见各寺丞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怀方氏置,北周沿置。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掌四夷远来之民,收其所献方物,安排其馆舍饮食。下设怀方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 《周礼》土方氏置,北周沿置。为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下设土方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周朝天子处理政务之场所。朝令、祭祀、庆赏、选士、养老等国家大典都在明堂举行。《礼记·明堂位》:“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虎置。《魏书·临渭氏符健传》: “健便弓马,善于事人,石虎深爱之,历位翼军校尉、镇军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