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竹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有材木处,掌竹园管理,下设监丞。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郡国有竹园处,掌竹园管理及竹物供应,属官有监丞。其后,两晋和北魏沿置。见《通典·职官十八·魏官置九品》。
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有材木处,掌竹园管理,下设监丞。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郡国有竹园处,掌竹园管理及竹物供应,属官有监丞。其后,两晋和北魏沿置。见《通典·职官十八·魏官置九品》。
官名。见“司礼寺”。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上称昭武大将军。元代武散官正三品上称昭武大将军。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四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三品。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置,吏部、户部各一员,礼部、兵部共差一员,刑部、工部共差一员,全称为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掌收藏尚书省帐籍文案。官名。宋置,掌储藏帐籍文案以备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吏
国防部直属的临时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仅设少数专职人员,由各司室调兼,直隶于国防部长。
军官名。民国时期军事机关和部队中设置,为所在机关和部队的幕僚长。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
官名。少昊时的官职,为历正的属官。《左传·昭公十七年》:“伯赵氏,司至者也。”疏:“此鸟以夏至来,冬至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 “伯赵氏,司至者也。”
西周春秋时期国野制下社会的主要结构。西周时在商代“族尹”和“里君”两种不同的行政管理形式的基础上,在王畿和诸侯的封国中划分国野两大区域,国指王城和诸侯的国都,但国也可包括四郊;郊外为野。上层贵族居于城
官名。参见“押运同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 《周礼》土方氏置,北周沿置。为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下设土方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