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置,隶益州,主益州少数民族事务。与镇蛮、护西戎、护羌校尉合称四校尉。亦授予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官名。南齐永明三年(公元485年)置,隶益州。
官名,汉置,为“曲”的试用副长官。汉朝军队编制为部、曲、屯。“部”的长官称校尉,“曲”的长官称军候,“屯”的长官称屯长。军候为曲的正长官,副长官有丞、或假候。汉制,官吏试用期间称假,试用合格,才正式下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制造火药、鞭炮之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由诸站都统领使司改立,掌驿传。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事归兵部。同年复立,只掌蒙古驿站。仁宗延祐七年(1320),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见“治中”。官名。简称治中,掌文书案卷等,东汉至隋多沿置。详“治中”条。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官名。北齐置。领左右府长官,位在领左右将军之上,品阶不详。隋初分置左、右,各一员,为左、右领左右府长官,正三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参见“领左右府”。
官名。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264)置,诸男国属官。晋朝、南朝沿置。梁由男国自选补。官名,三国魏置,为诸男国属官,掌祠祭。魏元帝时实行五等爵制,王、公、侯、伯、子国掌祠祭的长官称典祠令,男国掌祠祭的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