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负责审讯。清朝后期,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审局。非正式审讯机关。清末,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由督抚派委侯补
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五0记天启时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去辽东,“帝特御门临遣,赐尚方剑坐蟒,阁臣送至崇文门外。”
官署名。西夏置,西夏语音“京六罗”,为沿边重要地区设置的军事机构分东、西经略司,各设经略使以掌其职。金朝末年置为军事机构,设经略使、副使,统领军兵经略边地。贞祐二年 (1214) 二月宣宗罢按察司,四
官库名。明置,掌净盆焰硝、熟硫黄,备盔甲厂等处成造火药,凡京营春秋操演,均取给于此。以掌库一人为主官。
即“太子内直备身”。
官名。③清末外务部之职官,为出使大臣之属官。光绪二年 (1876) 始设书记官,后分为一等、二等,二等从六品。三十二年定制,每使馆设一名,奏补。掌使馆文牍。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 (1904)
(1)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秘书厅的长官,掌秘书事务。(2)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府置,为总统的幕僚长,综理府内事务,监督总统府所属职员。
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
官名。西域尉犁、危须等国置之,员一人,或分左、右。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朝时期西域尉犂、危须、焉耆等国置,为低级武官,掌领兵击胡。有的置一人,有的置两人,分左右击胡君。《汉书·西域传·尉犂国》: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三卫郎置,品秩同太中大夫(从四品),总领三卫之事。五年罢。参见“三卫官”。